ODI是什么,該怎么辦理ODI備案?
日期: 2021-03-26 14:53:33
目前許多知名企業并不滿意目前國內市場,想要開發海外市場,而想要境外投資有這兩種方式,一是新成立一家公司,只是企業并購這兩種方式,但每一種方式的先決條件都要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據統計,境外投資備案依據投資成本多少備案地址也不一樣中方投資成本在3億美金以上(包含3億)由國家發改委備案,中方投資3億美金以內的由省發改委備案(投資成本指的是直接或 間接性把控的境外企業為項目支出的證券,實物,技術,股份,債權等財產以及股權融資和擔保綜合)。
依據有關條例,境內的非公有制企業開展海外直接投資或企業并購交易,需得到商務部門境外投資行為的批準、發改委對境外投資項目的批準或備案、銀行外匯備案三大環節(牽涉到國資的企業還需要得到國資委的審批)。
如企業為國資背景則還需要牽涉到國資委;如企業為特殊行業,比如軍工企業,也許還牽涉到安全管理部門;如為基金產品,還應遵照QD產品標準。
牽涉的政府單位詳細有商務部、發改委、外管局:
境外投資審批流程詳細分成:內部決策——發改委、商務部審報——外匯管理部門審報
境外投資分成:核準制和備案制;
(1)核準制:
可用條件:企業境外投資牽涉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領域;
批準機關: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
(2)備案制:
可用條件:核準制以外的項目投資;
備案機關:國家主管部門與地方主管部門(工作有劃分);
詳細劃分:發改委(國家發改委負責央企,含中央管控的金融機構、國務院或國務院隸屬機構直接管控的企業及地方企業但中方投資成本3億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地方發改委負責3億美元以內的地方企業的投資項目備案);商務主管部門(商務部負責中央企業備案,地方商委負責地方企業備案)。
境外直接投資流向局限
境外直接投資流向局限詳細為敏感領域局限和敏感地區/國家局限,這塊詳細標準出現在發改委和商務部的發布文件,對應的評定也由該部門開展審批。
通常ODI依據投資數額大小、領域、國家等原因,分成備案制和核準制。而非特大數額投資或者非敏感投資可用備案制,即落實備案手續就可以,而核準制則要相關部門對是否準許做這類投資開展批準。
所以,敏感領域和敏感地區/國家并不是指不準對其投資,只是要發改委和商務部開展批準。